ECS 容量提供程序最佳实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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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下的问题经过翻译处理】 我正在研究在 ECS 集群中使用容量提供程序时的最佳实践。 AWS 的一个参考视频建议每个可用区使用一个自动扩展组/容量提供程序。除了在容量提供程序级别分发任务之外,这个建议的主要好处是什么?在实现容量提供程序时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最佳实践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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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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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下的回答经过翻译处理】 当您定义一个自动扩展组时,由于您可以选择该组将要扩展的子网,这将自动定义您将运行进入哪些可用区。

如果您创建了一个使用竞价实例的ASG,由于实例的竞价价格根据可用区而变化,这将使您能够使单个服务跨越所有定义的可用区,因为1个容量提供程序=1个ASG=1个区。

如果您已经为竞价实例实现了ASG的逻辑,那么针对不使用竞价实例的ASG实现相同的逻辑非常简单。然后,您只需更改您的服务的“基础”值以支持其中一个(竞价 vs非竞价)。

但请记住,您不能将 FARGATE 容量提供程序与ASG 容量提供程序混合使用同一个服务。主要是因为EC2上可用的一些特性在FARGATE上不可用(例如提高的访问权限、内核特性等),这些特性在任务定义级别进行定义。

您可以使用启动模板和SpotFleet,并覆盖每个可用区和每个实例类型,但是那时必须由用户实现所需实例的自动扩展,而容量提供程序的节点扩展则由ECS直接驱动,因此使用ASG容量提供程序并且使用竞价实例的服务更加自动化和易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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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
已回答 5 个月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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